近日,轮胎世界网从国度常识产权局偶尔得悉,普利司通在一路讼事中诉求庇护的轮胎外不雅专利,现实上已被宣布无效。 据领会,股份有限公司普利司通在这起案件中,要求庇护的外不雅设计专利号为ZL200730320066.X。 国度常识产权局经由过程审查认定,该涉案专利与多项已公然利用过的外不雅专利,属在附近似的外不雅设计。 经审查发现,该涉案专利,是在多个已公然利用过的外不雅设计特点和组合根本上的模拟。 2014年6月,国度常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“无效宣布”要求审查,宣布普利司通此专利为全数无效。 有关人士介绍说,遵照国度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的划定,宣布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。 2014年8月,深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据此驳回普利司通的告状。 后者上诉后,2014年11月,广东省高级人平易近法院驳回上诉,保持原判。 2016年7月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以一样来由,驳回普利司通的诉讼要求。 轮胎世界网领会到,普利司通进入中国后,曾屡次告状中国轮胎企业加害其产物外不雅设计。 在这些中外常识产权胶葛中,该公司虽有部门诉求取得撑持,但在这起案件中却打输了讼事,还掉去了一个专利。 (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,转载请注明来历:轮胎世界网)